公司新闻
山东供热计量:供暖用户最低室温有望提至18℃
山东供热计量:供暖用户最低室温有望提至18℃
针对此前一些地方出现的部分用户欠交供热费,整幢居民楼被停热的情况,草案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供热费,停止向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9月26日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重新规定了采暖季室内温度标准。在 省人大城环委的建议下,今后有望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作的条件下,供热企业应保 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供热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热费。而现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
上一页:美军开发新型三维光电成像传感器
下一页:高级质谱仪中心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