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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结果的使用
“高一级的标准器具允许误差为低一级标准器具或普通计量仪器(被测对象)允许误差的1/3~1/10时,高一级标准器具所复现的量值就作为约定真值。”
根据这个话,不知道下面的内容理解的对不对?
问题1:
如果3M钢卷尺,分度值(最小刻度值)为1mm,Ⅱ级允许误差为:±(0.3+0.2L)mm,那么要达到Ⅱ级合格,则其允许误差必须控制在±0.9mm。
那么校准用的标准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需至少控制在±(0.9 x 1/3)mm,即±0.3mm,且分度值为0.1mm。
是否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用分度值为1mm,Ⅱ级合格的钢卷尺,只能满足测量精度要求在±0.9mm x 3=2.7mm 以上的测量活动。
问题2:校准报告中,给出了修正值,那么测量结果就直接+修正值就可以了?
技术标准,检定规程等对计量器具所规定的允许的极限值.
容许误差又称为极限误差,是人为规定的某类仪器测量时不能超过的测量误差的极限值,可以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或二者的结合来表示。
1、计量领域有:“高一级的标准器具允许误差为低一级标准器具或普通计量仪器(被测对象)允许误差的1/3~1/10”的说法,在检验(检测)方面,要根据测量要求的宽严程度来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所以用分度值为1mm,Ⅱ级合格的钢卷尺,并不是只能满足测量精度要求在±0.9mm x 3=2.7mm 以上的测量活动,关键看用在那里。
2、测量结果+修正值后,还要考虑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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