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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今年4月1日起,厦门市停征包含计量行政审批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在内的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昨日上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金龙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该项减负政策实施至9月15日,全市法定及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共完成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4.5万台件,累计免收强检费用409万元。据测算,全年累计可为企业减负近千万元。
张金龙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两部分:一是计量标准,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目前全市已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47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如企业建标的标准计量;二是工作计量器具,即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四个方面并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前,该《目录》共有强检工作计量器具60项117种,常见的如用于贸易结算的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绝缘电阻测量仪等,用于医疗卫生的医用辐射源、心电图仪、血压计、验光仪等,用于环境监测的声级计、分光光度计等,都属于必须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均不得使用。
据介绍,目前厦门市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机构及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共有四家,包括: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咨询电话:2699487,2699488)、厦门市衡器检定站(咨询电话:5997573)、厦门市煤气表检定站(咨询电话:5202853)和厦门市水表检定站(咨询电话:5907659)。
停征强检费政策实施以来,厦门市相关企业送检计量器具的积极性持续提高。据质监部门统计,4月以来,企业共送检压力表1.4万台件,同比增长37%;电子天平2149台件,同比增长18.6%;其余强检计量器具送检量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